中国法院新闻讯 近日,长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同康药业劳动争议系列案件91件,妥善解决了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养老保险待遇而产生的损失赔偿纠纷,既维护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兼顾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化解了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长武县同康药业有限公司系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故职工养老保险费一直不能按时缴纳,临近退休人员无奈只能自己先代单位缴纳。多年来,职工因向单位讨要代缴的养老保险费问题多人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上访,成为影响长武县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1月,同康药业有限公司122名职工先后分别向长武法院提起122起养老保险待遇纠纷诉讼。
鉴于该系列案涉及122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且纠纷历时较长,劳动者抵触情绪大,属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较大社会隐患的案件,立案后长武县人民法院院高度重视,确定由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焦志英牵头,包括副院长焦志英、杨东选在内的7名法官承办该系列案件。承办团队首先通过分析当事人的利益需求,在将相关法律法规研究透彻的基础上,拟定了调解工作方案和双方当事人都可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使调解工作有的放矢,为成功调解把握好方向;其次与争议双方多次接触,深入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给双方充分分析案情、诠释法律法规、讲明诉讼风险,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后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次做调解工作,对易于调解的当事人,由合议庭与其委托代理人共同为其释明法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思想抵触大、不同意法院调解方案的当事人留到后面,逐一对其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面对面谈心沟通,逐步化解。截止6月11日,在长武法院主持下已有90名职工与同康药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康药业自愿分期返还原告方代缴的全部费用,并承担部分逾期利息,1名职工撤回起诉,剩余31件正积极开庭审理中。
通过长武县人民法院几个月来的不懈努力,该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基本得到妥善化解,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今后,长武法院将坚持以快审快结快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基础,充分发挥法院定纷止争职能,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障县域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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